3)第1089章 皇帝划下的红线_唐朝好地主:天子元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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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校送去一套,不仅让州学的教授、学生能够借阅,也让州中士人可以借阅此书。”

  皇帝还多给了一百多贯,凑了个整数。

  甚至还要提前全款。

  这样的客户,哪里找去。

  武怀玉笑着满口应下,武家这单也能赚不少呢。

  皇帝喝着青柳茶,手指敲打着桌案。

  “关于钱庄的事,朕思来想去,觉得应当试试,但这事要谨慎操作,最好是先在两京试行,不要一下子铺太大,先试行,总结一些经验问题,查漏补缺,经验成熟之后再推广开来。”

  皇帝表示,既然是试行,那就既要谨慎又要大胆。

  所以他表示户部钱庄、司农钱庄、少府钱庄三官营钱庄,各在长安、洛阳设立试营业,先只做存储、放贷两个业务。

  “朕打算从内府拿出一笔私帑来,也成立一个内府钱庄,”

  武怀玉建议,“不如就叫大唐皇家银行。”

  官营的叫钱庄,私营的叫银行,为了规范化经营和管理,朝廷要对这类产业严加监管,

  一是要颁发行业牌照,获得牌照的才能参与此业务经营。

  二来就是对这些行业得监管,甚至规定他们的存、贷款的利息,比如贷款利息最高不能超高多少,存款利息最低最高限制多少,

  甚至是诸如复利等等的一些细节规范。

  “臣建议,所有放贷,不管是公还是私,还是民间百姓的借贷,凡质举之利,收子不得逾五分出息,债过其倍。”

  武怀玉提出的这个利息红线,月利五分,年息就是百分之六十,放贷利息最多达到本钱,不能超过。

  之前的公廨钱年利百分之百了,远超这个数。

  民间九出十三归,羊羔息、驴打滚的多的是,

  这方面非常乱,主要就是缺少监管,放贷的都是贵族豪强,借贷的都是下民百姓,没有话语权,只能任其剥削。

  李世民对于不得逾五分出息债过其倍这条不是认同的,

  但他加了一句,“又不得回利为本,及过一倍。”

  这是禁止复利,利息不能返折为本金,重新生利,同时,借贷无论以财物偿还或以粟麦偿还,虽过时限,利息累计不得超过本金,即不能过一倍。

  借贷最怕的不是利息高,而是利滚利,俗称的驴打滚,滚几下就家破人亡,根本偿还不起。

  所以必须加上这条,不得回利为本,及过一倍。

  就是要禁止复利,且规定利息不能超过本金一倍。

  朝廷对于民间借贷,态度是不参与不干预,但有前提条件,就是双方的借贷得在两条基本限定条件内,

  一是每月取利,不得过五分。其二就是利息的总量控制,积日虽多,不得过一倍。

  同时要求,所有借款,必须立契,出现纠纷一切以契约为凭。

  借债人还不起,那就要拿契约去告官,由官府判断处置,如果不经官府就自己强牵财物超过契约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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