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二十四章 再别康桥_重生之我是网文大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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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”唐可心甜甜一笑,回了位置上。

  周遭,已经几十道犀利的目光扫来了。

  “天呐,女神居然让张小强辅导她英语!”

  “我去,早知道我就好好学英语了!”

  “……”

  听着周围男同学的议论,张小强快速拿出纸笔,然后帮丁卫卫写了一封情书。

  他的目的很简单,就是想单纯的和唐可心拉开距离。

  下了晨读课,便跑到初三六班,把写好的情书给了丁卫卫。

  丁卫卫迫不及待,生怕唐可心拒绝,趁着午饭时间,把情书放在了唐可心的文具盒里。

  午饭过后,唐可心回来。

  她是青草文学社的成员,文学社最近有一个征稿活动,说是征诗歌,散文一类的稿子,每个成员都要参加。

  唐可心还没开始动笔,打算趁着这个时间,把稿子写完。

  心中已经有了立意,她打算写一首现代诗。

  打开文具盒,发现里面有一个叠的四四方方的纸张。

  想都不用想,就知道是情书,她收的实在是太多了。

  “真无聊!”

  嘟囔一句,本想顺手把情书扔进垃圾桶。

  但出于好奇,她决定打开看看。

  把情书展开,上面的正楷字苍劲有力,潇洒自然。

  顿时让唐可心眼前一亮。

  轻轻的我走了,正如我轻轻的来;

  我轻轻的招手,作别西天的云彩.

  那河畔的金柳,是夕阳中的新娘;

  波光里的艳影,在我的心头荡漾.

  软泥上的青荇,油油的在水底招摇;

  我轻轻的招手,作别西天的云彩.

  那河畔的金柳,是夕阳中的新娘;

  波光里的艳影,在我的心头荡漾.

  ……

  等唐可心读完,已经深陷其中。

  这封情书不仅押韵且旋律优美,更有着飘逸洒脱的风度……

  回过神来,情书后面是丁卫卫的名字。

  没想到,他的文采居然这么好。

  当即到了初三六班,找到丁卫卫。

  丁卫卫有些激动:“我给你的情书,你看了吗?”

  “看了,丁卫卫同学,你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青草文学社?”

  “啊?”显然,丁卫卫还没有反应过来。

  “你这首现代诗写的很好,我是青草文学社的成员,我想邀请你加入我们青草文学社。”

  “好,我加入。”

  一听说唐可心也在文学社里面,丁卫卫急忙答应下来。

  这样以后就有更多机会接触女神了。

  “这首诗歌,有名字吗?”唐可心又问。

  丁卫卫尴尬的挠挠头发:“还没想好。”

  唐可心点点头:“你想个名字,然后告诉我,最近文学社在征稿,我打算把你这首诗歌投稿,说不定还能获奖哦!”

  “好,可心,你看我们……”

  不等丁卫卫说完,唐可心打断了他:“好了,你想好以后就告诉我,我先回去了。”

  看着唐可心离开,丁卫卫心中大喜,虽然看样子唐可心还没答应,但总比上次直接扔了他的情书强。

  而且还邀请他加入什么文学社,这是在往好的方面发展啊,加入文学社以后,不愁没有接触的机会。

  强哥真是厉害,一封情书就把女神搞定了。

  担心唐可心会知道什么,所以一直等放学,丁卫卫在张小强回家的路上,拦住了他:“大哥,你写的那首诗歌,叫什么名字?”

  “再别康桥,怎么了?”

  “没事!”丁卫卫嘿嘿一笑,把唐可心找他的事情说了。

  张小强听完放心了不少,如果能把唐可心的目光,转移到丁卫卫那边,那自己可就清净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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